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

第八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 徵件簡章

第八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 徵件簡章

一、宗    旨:為推展常民書法寫作風氣,特配合農曆春節之春聯傳統文化,辦理本項比賽,以期傳承漢字藝術與書寫之樂。
二、主辦單位:桃園縣政府
三、承辦單位:桃園縣政府文化局
四、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書學會、桃園縣書法學會、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
五、參賽資格: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,不限中華民國國民。
六、比賽分組:
   (一)國小中低年級組
   (二)國小高年級組
   (三)國中組
   (四)高中職組(含五專前三年)
   (五)大專組(年齡30歲以下民國72年以後(含)出生者,研究所、大學、二專、三專及五專後兩年之在學學生)
   (六)社會組
   (七)長青組(年滿65歲以上民國37年以前(含)出生者)
七、比賽程序:
            (一)初選送件:各組參賽者於指定時間內繳交作品乙件(參閱參賽須知,作品形式不符者,不予參賽),由評審委員依據參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,選出入選者參加現場揮毫之決賽。
            (二)決賽:採現場揮毫,入選者請於103126(週日)於桃園縣立體育館(巨蛋)參與決賽。
    (三)決賽評審:由評審委員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選。
八、初選收件:
   (一)自102122(週一)1218(週三)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。
   (二)初選送件作品須以普通宣紙書寫,不須裝裱、不得以對聯形式送件。
     1.規格:
國中組、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:四尺宣紙四開(約70×35公分)。
長青組、社會組、大專組、高中職組:四尺宣紙對開(約140×35公分)。
     2.限直幅書寫,內容、字體不拘,需落款署名。
         3.每人限參加一組一件,不得重複送件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         4.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,如經查獲或評審認定不實,取消參賽資格,並三年內不得參賽。
         5.參賽者請詳填【報名表】,貼妥於作品背面右上角。
九、決賽:
()作品初審通過之入選者,請於103年1月26日至桃園縣立體育館(巨蛋)參加現場揮毫之決賽。
(二)參賽者須自備筆、墨、書寫工具,決賽書寫字體不拘,比賽用紙由承辦單位當場發給,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選。
(三) 作品請落款用印,國中、小學生組如無印章者,僅款文即可。
(四) 社會組除現場書寫春聯外,須加書「條幅」乙件。
十、評審:初選及決賽均由承辦單位遴聘知名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。評審委員得視作品水準及參賽件數增減各組得獎人數。
十一、獎勵辦法:
      (一) 佳作以上得獎者將另頒發獎狀乙紙。
      (二) 各組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,由承辦單位代扣稅金。
組    別
第一名
第二名
第三名
優選
佳作
國    小    
中低年組
一人
獎金5000元
一人
獎金3000元
一人 
獎金1000元
十五人
獎金500元
若干名
國    小
高年級組
一人
獎金5000元
一人
獎金3000元
一人 
獎金1000元
十五人
獎金500元
若干名
國 中 組
一人
獎金6000元
一人
獎金4000元
一人 
獎金2000元
十五人
獎金1000元
若干名
高 中 組
一人
獎金7000元
一人
獎金5000元
一人 
獎金3000元
五人
獎金1000元
若干名
大 專 組
一人
獎金10000元
一人
獎金7000元
一人 
獎金5000元
五人
獎金2000元
若干名
社 會 組
一人
獎金20000元
一人
獎金15000元
一人 
獎金10000元
十五人
獎金2000元
若干名
長 青 組
一人
獎金15000元
一人
獎金10000元
一人 
獎金8000元
十五人
獎金2000元
若干名
十二、競賽期程:
工作項目
時間
備註
初選收件
102年12月2日(週一)至12月18日.
(週三)
參賽者以郵寄、或親送至桃園縣政府文化局
初選評審
102年12月下旬

初選成績公佈
102年12月下旬
將以專函(含決賽資訊)通知,並公佈於文化局網站【最新消息】
決賽日期
103年1月26日(週日)
比賽流程將於決賽前一周公告
地點:桃園縣立體育館(巨蛋)
決賽評審
決賽完畢召開決審會議

推廣活動
103年1月26日(週日)
決賽現場將舉辦「書法推廣活動」
得獎公佈
103年1月26日(週日)
頒獎典禮現場公佈
現場公佈得獎名單,並發佈訊息於文化局網站
頒獎典禮
103年1月26日(週日)下午2時
地點:桃園縣立體育館(巨蛋)

十三、參賽須知及附則:
    (一)初選送件:於指定時間內郵寄或親送「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/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」,信封請註明「參加第八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」。 洽詢電話:(033322592分機8540 視覺藝術科 小姐。
   (二)參賽作品(含初選、決賽),均不予退件,本局得對所有得獎作品為無償教學、研究、攝影、宣傳、出版、公開展覽、上網展示、製作成果光碟、文宣推廣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,參賽者不得異議或對本局主張著作財產權。
    ()本簡章公佈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://www.tyccc.gov.tw/「下載專區」比賽結果、活動訊息公告於「最新消息、新聞稿」。
(四)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本局得隨時公告修正。


第八屆 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
編號(由本局填寫)
 
報名表
參加組別
A國小中低年級組   □B國小高年級組   □C國中組   □D高中職組
□E大專組  □F社會組  □G長青組
   


民國                 
   

身分證字號

就讀學校
(服務單位)

就讀科系
/班級

法定監護人
(20歲以下者請
填)

法定監護人
聯絡方式

郵遞區號

通訊地址


聯絡電話
(日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夜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行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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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獎經歷


·        本人參加「第八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」,願完全遵守參賽簡章之規定,如有不符簡
章規定,視同放棄。

參賽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簽名)      中華民國102       
·        本表可自行影印複製,填寫完畢請剪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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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順

老人之照護 不能講道理 不能擁有理智 不能緊密安排 不能照規矩來 老人之照護 在於順 順他的想法 順搭需求 只要順了 人就平安了